县委办
人大办
政府办
政协办
纪检委
组织部
经计局
政法委
宣传部
财政局
检察院
县法院
统战部
公安局
人事局
招商局
粮食局
工商局
药监局
技监局
国税局
地税局
国检局
环保局
劳保局
交通局
广播局
统计局
国土局
科信局
旅游局
电业局
县农委
建设局
卫生局
水务局
计生局
司法局
文体局
教育局
审计局
民政局
林业局
信访办
总工会
团县委
黑蜂局
档案局
县志办
县妇联
县编办
工商联
县残联
县科协
党史办
外事口岸
烟草专卖
机关工委
老干部局
金融系统
邮电系统

中共饶河县委政法委员会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研究、制定全县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对全县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负责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检查全县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全县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法轮功问题和其他邪教及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处理,分析形势,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工作规律,为保持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0、办理县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政治工作科    2、办公室     3、执法检查室     4、综合治理办公室    5、县6.10办公室

 
 
  政法委书记:
杨  志    办公电话:0469-5629808

 
单位联系电话:0469—5623528
 
 
 
 
 
 
 
 
 
 
 
 
 
 
 
 
 
 
 
 
黑龙江省饶河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 2001-2005
饶河县经济信息中心 制作维护
Tel:86-469-8696502  Fax:5622415  E-mail:rhdzz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