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
人大办
政府办
政协办
纪检委
组织部
经计局
政法委
宣传部
财政局
检察院
县法院
统战部
公安局
人事局
招商局
粮食局
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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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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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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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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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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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
民政局
林业局
信访办
总工会
团县委
黑蜂局
档案局
县志办
县妇联
县编办
工商联
县残联
县科协
党史办
外事口岸
烟草专卖
机关工委
老干部局
金融系统
邮电系统
 

饶河县信访办




  1、负责宣传、贯彻、监督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信访条例》的执行情况。

  2、受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

  3、向同级有关部门和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交办信访案件。

  4、督促检查指导信访工作和案件的处理。

  5、查处重要信访案件。

  6、向领导反映汇报情况。

  7、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并及时报告处理结果。

  8、负责集体上访跟踪、协调处理工作。

  9、负责信息收集、提炼,向上级提供信息及信息反馈工作。

  10、负责全县信访统计、报表工作,按期完成归档立卷工作。

  11、负责征集人民建议,认真办理人民建议。

  12、负责信访理论研究、研讨工作。

  13、收集、整理、报送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14、负责本级行政首长信访电话的交办、督办工作,承办上级行政首长信访电话交办的案件,并及时报告处理结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信访接待股、信访综合股
  信访办主任:杨振武   办公电话:0469—5622345
  单位联系电话:0469—5622345

饶河县人民政府 县长信访电话办公室工作职能

  一、负责接听人民群众的信访电话认真听取信访人在电话中反映的问题,并做好详细的电话记录。
  二、负责本级信访电话的立案交办工作,做到案件交办及时、准确。
  三、负责转交省政府省长信访电话办公室、市政府市长信访电话办公室交办信访电话案件。
  四、负责确定信访电话案件的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并对责任单位查办案件进行业务指导。
  五、负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信访案件直接进行调查处理。
  六、负责本级和省、市交办案件的催办工作,做到按时结案。
  七、负责基层单位报结信访电话案件的审核工作。有权对调查结论不准确、整改措施不到位、人民群众仍不满意的案件发回重新调查处理,并对在案件调查和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八、负责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县长信访电话工作情况,并按领导指示做好落实工作。
  九、负责对全县信访电话网络成员单位进行业务管理。
  十、负责县长信访电话保密工作。

饶河县人民政府 县长信访电话办公室

    电话号码:5622345
    接听时间: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10月1日 4月3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假日正常休息

    联系人:宋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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