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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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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贯彻实施《统计法》、《统计监督处罚条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查出的统计违法案件依法进行处理,以便促进统计工作和不断提高统计数字质量。 |
2、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按制度要求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民兵情况开展调查,向上级提供准确、及时、完全、系统的统计资料,即报送各种报表,主要内容有:人口劳动社会统计;农、林、牧、渔、水统计;工业统计;建筑业统计;投资统计;义通运输、邮电通讯业统计;商业、饮食业统计;物资供销业和仓储业统计;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统计;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事业统计;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电影事业统计;科研和综合服务事业统计;金融保险业统计;财政和财务统计;物价统计;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统计;人民生活统计;政策法律和民政统计;物资能源统计等。对以上各种统计报表的数字资料一方面按统计制度要求到上而下布置,又至下而上逐级调查汇总上报,另一方面由县统计局直接到各单位调查搜集数字,加工整理汇总上报。 |
3、把调查搜集来的统计数字资料,根据不同需要加工整理,进行“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演及里”的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把历史资料和国内国际各地的经济、科技等诸方面的统计资料,搜集反馈给县领导和有关部门,以便为其搞好科学应届生,管理好经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
4、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和部门按统计工作的需要配备统计人员,并对其加强管理和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
5、指导和监督基层各单位管理使用好统计资料,必须按要求及时归档立卷,建立管理、使用制度,防止统计资料丢失,发挥和提高其使用效益。 |
6、编印统计年鉴,审定公布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规划、协调全县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增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
7、系统地检查国家政策的实施和计划完成的进度,说明政策和计划执行好坏的原因。阐明国民经济发展的平衡情况,考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工作成绩,揭露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浪费现象,检举揭发违反国家法令、破坏国家计划,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 |
8、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全县性的社会经济专项调查。 |
9、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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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综合股、农业股、工业股(工业、交通、运输、邮电、物资能源)、财贸股、普查办 |
所属事业单位: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会、统计执法检查办公室 |
统计局局长:李庆民
办公电话:0469-5622353 |
单位联系电话:0469—5622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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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统计局关于二OO一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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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统计局关于二OO二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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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第七十期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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