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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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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省、市、县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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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编制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农业生产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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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关于种植业、渔业、农机、畜牧等农业各产业的法规、规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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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导全县农业各产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土地承包管理及使用权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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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推进全县农业产业化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特产经济开发的综合、协调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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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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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制定全县农业各产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组织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全县农业教育和农业各产业职能开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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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组织实施省定的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化肥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执法监督管理和农机安全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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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执行黑龙江省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法规、规章;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及时报告疫情并组织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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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综合农口全面情况,协调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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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负责农业委员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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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指导全县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县对林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森林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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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指导全县农村对外经济、科技交流与合作及农业援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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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参与制定农副产品购销和涉农税收、信贷、物价等政策;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业资金的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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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完成县政府、上级农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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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生产办公室、办公室、科教信息股、生产股、政策调研信访办
公室、法制股 |
所属事业单位:多种经营办公室、种子管理站 |
县农委主任:于连庆 办公电话:0469-5622459 |
单位联系电话:0469—5622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