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
人大办
政府办
政协办
纪检委
组织部
经计局
政法委
宣传部
财政局
检察院
县法院
统战部
公安局
人事局
招商局
粮食局
工商局
药监局
技监局
国税局
地税局
国检局
环保局
劳保局
交通局
广播局
统计局
国土局
科信局
旅游局
电业局
县农委
建设局
卫生局
水务局
计生局
司法局
文体局
教育局
审计局
民政局
林业局
信访办
总工会
团县委
黑蜂局
档案局
县志办
县妇联
县编办
工商联
县残联
县科协
党史办
外事口岸
烟草专卖
机关工委
老干部局
金融系统
邮电系统

饶河县人事局

  1、负责一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对全县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工资计划,负责有关统计工作。
  2、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行政复议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3、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4、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5、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负责全县企业家人才库建设及企业家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6、负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离休、退休政策法规。协调、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工作。
  7、负责全县军队专业干部的接收、连以下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奖励办法;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全县性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活动。
  9、负责全县除教育系统外的机关、事企业单位一般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考核奖励办公室、职称管理办公室、干部股、工资股、福利股
  所属事业单位: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站
  
  人事局局长:
陶亚林
  单位联系电话:0469—5623516

县人事局推行“六项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为来我局办事人员首次问询的第一责任者,对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能够一次办理的事项,一次办结;需要解答的在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前提下,耐心解答;对涉及其他股室的,积极热情地帮助联系与有关人员进行对接。要做到来人热情接待,咨询耐心解答。
    二、服务承诺制
    在公示栏、宣传板宣传人事局的服务内容,开展政务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和挂牌上岗等制度,要求编办、人才中心、干部股、工资股、福利股、职称办、考评办、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站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承诺办事,同时将工作承诺张贴上墙,以饱满的热情、周到的服务迎接每一位来人事局的办事人员。
    三、限时办结制
    各类工资的审批,如报批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办完;如缺少报批材料,需审查人事档案的,五日内办完审批手续;办理人事代理在手续齐全基础上,三天内办理完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职称审批受理、更换介绍信、法人变更登记等工作,做到一日办结,档案室的档案查询,在手续齐备的基础上做到随到随查阅。
    四、失职追究制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制定的《人事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人事局工作制度》、《人事局工作监督暂行规定》办事。人事局工作督查小组定期检查各科室的工作。对由于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失误的工作人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书面检查,并限期改正,不能改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更换岗位;对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否定报备制
    各股室对申报的审批事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能够办理的要登记在案,及时呈送主管领导批阅后存档,杜绝渎职和推诿事件发生,做到有卷可查,有据可依。同时将人事局职责范围内的审批事项及有关申报条件耐心向办事人员解释,减少矛盾,最大限度取得办事人员的理解和支持。

    六、无偿代办制

    凡是需要人事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办理的审批事项,做为第一个受理的部门我们将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为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行“六项制度”做为转变我局工作作风,树立人事部门良好的窗口形象,成立人事局工作督查小组。同时开通群众举报电话:0469——5626252

 

  工作制度

   程   序

   承   诺

人事局工作制度 机构编制工作程序 机构编制工作承诺
文秘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程序 考录工作承诺
档案工作职责 工资工作程序 人才工作承诺
档案工作人员守则 人才招聘工作程序 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诺
保密行为规范 福利工作程序 职称工作承诺
人事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职称工作程序 工资工作承诺
人事工作督查暂行规定 干部股工作程序 福利工作承诺
收费项目及标准:    (1) 事业单位登记收费标准    (2) 黑龙江省人才流动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黑龙江省饶河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 2001-2005
饶河县经济信息中心 制作维护
Tel:86-469-8696502  Fax:5622415  E-mail:rhdzz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