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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系统

饶河县粮食局

    1、贯彻国家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规,政策和行业管理法规,制定全县粮食经济发展规划。

    2、综合分析、预测我县粮食产销形式、动态,提出我县年度粮食总量平衡计划,围绕农业强县建设,调查研究粮食生产、流通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为县政府宏观调空提供决策依据。

    3、组织和指导国家订购粮、储备粮保护价粮的收购,落实国家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协调农村粮政工作。

    4、负责订购粮、保护价粮、救灾粮和军队用粮的管理和供应。

    5、指导全县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和审计改造,监督检查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贯彻国家粮油盐价格政策和质量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油盐商品质量监测和市场粮价监控。保障粮食有序流通,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顺价销售,保障粮食有序流通,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顺价消售 ,协调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工作。

    7、研究制定全县积食收购、储存、加工的网点布局计划,提出全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并组织落实。

    8、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科技开展,技术引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行业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工作。

    9、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行业管理,推进企业改革,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为粮食企业深化改革、搞活经营、科学管理、科技进步,提供指导、信息、咨询、培训等项服务。配合县政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

    10、指导全县粮食系统职工教育、技能培训以及活跃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完成省、市粮食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办公室财审办公室综合业务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县粮食定购办公室、县粮油食品卫生监测站、县粮油市场管理办公室、 县粮食史志办公室

 
粮食局局长:王云祥  办公电话:0469-5623636
  联系电话:0469—5622711
  粮食局局长信箱:rhlswyx@126.com

县粮食局推行“六项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粮食部门的对外窗口和仓储企业,各岗位负责人对外来人员及群众的首次问询为第一责任人,对所提出的盐务管理,军粮供应,退耕还林,粮食质价和收购政策,涉及粮食业务有关方面问题和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要当日事当日毕,当日解决不了的要解释和说明,不准推诿和误导。
    二、服务承诺制
    1、保证军粮优质供应,保证为军人优质服务。
   2、保证全县人民及驻军食用加典优质盐,杜绝私盐贩卖。
   
3、保证农民“订单”粮食符合质价政策的按保护价收购。
   
4、保证粮食质价政策,收购政策,服务承诺,及时公开公示。
    5、为农服务的设施保证。
   
6、保证“退耕还林”的补助粮达到标准。
    三、限时办结制
    粮食单位各个办事环节和程序进行岗位责任办理,超时限进行责任追究。
    四、失职追究制
    粮食系统各岗位责任制要认真执行,出现问题的工作人员要根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后果程度,进行责任追究。
    五、否定报备制
    粮食单位的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的购置,“订单”收购数量,顺价销售价格,投资者的投资事项均不符合批准办理条件的,要以书面形式呈送主管领导签字后备案,以便日后查询或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六、无偿代办制
    粮食系统的购销企业要无偿的调查农情,准确掌握自流水灌稻的种植情况,做好“订单”签订工作。二是确定专人搞好为农服务,三是农民交粮时无偿提供休息饮水、工具等服务项目,认真解答各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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