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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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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谇政策和法律法规。 |
2、制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监督和实施;负责交通系统统计和信息传媒。 |
3、组织实施干线公路地方道路的交通工程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好公路交通战备工作。 |
4、指导交通系统内股份制企业按照国家要求进行生产经营、照章纳税。 |
5、组织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规费征稽工作。负责客货运输、出租汽车、出入国客货运输、汽车维修市场管理工作。 |
6、组织水路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规费征稽工作。 |
7、负责系统内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综合治理、信访管理工作。 |
8、抓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
9、抓好路政乡镇交管站的管理工作。 |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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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 |
交通局局长:白玉波
办公电话:0469—5623216 |
联系电话:0469-5623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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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局推行“六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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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问责任制 |
接受企业、投资者、群众、社会各界人士首次问询的工作人员第一责任者。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按照岗位能够一次办理的事项,坚决一次办结;需要解答的事项要及时耐心解答,不推诿不误导;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的事宜,主动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积极帮助联系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进行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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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承诺制 |
根据交通工作的职责和具体要求,利用公开公示栏,把服务质量、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等向社会承诺,虚心接受监督,为企业、投资者、群众、社会各界提供最佳交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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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时结制 |
根据审批事项的繁简难易程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提高招商引资服务效率和质量的规定》双发[2001]17号文件中的时限要求,对各个办事单位、环节和程序进行细化量化、分别规定办理的时限、简化手续、方便企业和投资者、保证企业投资者和群众所申报的事项以最快速度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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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失职追究制 |
对出现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企业、投资者和群众申报事项压误、漏办、错办、甚至申报材料丢失等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程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领导者的责任,以警示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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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否定报备制 |
对企业、投资者和群众的申报的审批事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要实事求是地向其说明情况和原因,同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呈送主管领导签字后备案,以便日后检查,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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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无偿代办制 |
积极推行和提倡无偿代办制度。对涉及两个以上环节和部门办理的事项,第一个受理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无偿代理企业、投资者和群众的申报事项,以最快速度联系办理,最大限度减少办理时间,提高代办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