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
人大办
政府办
政协办
纪检委
组织部
经计局
政法委
宣传部
财政局
检察院
县法院
统战部
公安局
人事局
招商局
粮食局
工商局
药监局
技监局
国税局
地税局
国检局
环保局
劳保局
交通局
广播局
统计局
国土局
科信局
旅游局
电业局
县农委
建设局
卫生局
水务局
计生局
司法局
文体局
教育局
审计局
民政局
林业局
信访办
总工会
团县委
黑蜂局
档案局
县志办
县妇联
县编办
工商联
县残联
县科协
党史办
外事口岸
烟草专卖
机关工委
老干部局
金融系统
邮电系统

饶河县交通局

 


  1、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谇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监督和实施;负责交通系统统计和信息传媒。

  3、组织实施干线公路地方道路的交通工程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好公路交通战备工作。

  4、指导交通系统内股份制企业按照国家要求进行生产经营、照章纳税。

  5、组织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规费征稽工作。负责客货运输、出租汽车、出入国客货运输、汽车维修市场管理工作。

  6、组织水路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规费征稽工作。

  7、负责系统内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综合治理、信访管理工作。

  8、抓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9、抓好路政乡镇交管站的管理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
 
 交通局局长:
白玉波   办公电话:0469—5623216

 联系电话:
0469-5623216

 

县交通局推行“六项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接受企业、投资者、群众、社会各界人士首次问询的工作人员第一责任者。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按照岗位能够一次办理的事项,坚决一次办结;需要解答的事项要及时耐心解答,不推诿不误导;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的事宜,主动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积极帮助联系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进行对接。
    二、服务承诺制

    根据交通工作的职责和具体要求,利用公开公示栏,把服务质量、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等向社会承诺,虚心接受监督,为企业、投资者、群众、社会各界提供最佳交通环境。
     三、限时结制

    根据审批事项的繁简难易程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提高招商引资服务效率和质量的规定》双发
[2001]17号文件中的时限要求,对各个办事单位、环节和程序进行细化量化、分别规定办理的时限、简化手续、方便企业和投资者、保证企业投资者和群众所申报的事项以最快速度办结。
    四、失职追究制

    对出现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企业、投资者和群众申报事项压误、漏办、错办、甚至申报材料丢失等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程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领导者的责任,以警示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五、否定报备制

    对企业、投资者和群众的申报的审批事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要实事求是地向其说明情况和原因,同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呈送主管领导签字后备案,以便日后检查,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六、无偿代办制

    积极推行和提倡无偿代办制度。对涉及两个以上环节和部门办理的事项,第一个受理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无偿代理企业、投资者和群众的申报事项,以最快速度联系办理,最大限度减少办理时间,提高代办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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