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
人大办
政府办
政协办
纪检委
组织部
经计局
政法委
宣传部
财政局
检察院
县法院
统战部
公安局
人事局
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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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药监局
技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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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
国检局
环保局
劳保局
交通局
广播局
统计局
国土局
科信局
旅游局
电业局
县农委
建设局
卫生局
水务局
计生局
司法局
文体局
教育局
审计局
民政局
林业局
信访办
总工会
团县委
黑蜂局
档案局
县志办
县妇联
县编办
工商联
县残联
县科协
党史办
外事口岸
烟草专卖
机关工委
老干部局
金融系统
邮电系统

中共饶河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1、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和坚持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党在社会主义现阶段的基本路线统一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从严治党,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和思想、纪律教育;有计划地培训专职、兼职党务工作干部和轮训党员;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严格纪律,保证党组织的先进性。
    3、提出县委、县政府直属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基层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工作。
    4、按照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对各级党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及时向县委反映直属机关各部、委、办、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情况并提出建议。
    5、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党风党纪教育,监督检查所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检查、审理、审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违纪案件,并负责受理对他们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6、充分发挥工委作用,积极协助县委、政府领导指导各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指导各部门行政领导改善群众物质文化生活。
    7、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部门业务工作的实际,配合行政领导做好职工、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8、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负责审批所属各部门机关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及书记、副书记、教育、培训、考察非党积极分子,考核审批直属总支、支部党员的发展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9、配合有关总门对直属机关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测评,根据掌握的情况,对他们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或建议;负责各部门领导干部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
    10、结合县直属机关各部门的实际,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战、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普法等方面工作,领导做好武装工作。
    11、对本机关的群众组织实行领导,讨论研究他们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鼓励他们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活动。
    12、承担县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县委、政府当好参谋。
 

   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团委、妇女委员会、办公室(文秘)、武装部(机关工委管理机构)
 

  
  直属机关工委书记:蒋文军     办公电话:0469-5623682

 

  单位联系电话:0469—5623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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