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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电业局

 

    饶河县电业局座落于饶河镇通江路东段,是省属单位,受鸡西电业局直接领导。全局固定资产3992万元,售电量3056万千瓦时,年产值80万元,担负全县四镇六乡六个林场四个连队103个村屯的供电任务。全局173人,机构设置为六科一办一所一对一公司。
    几年来,在省、市电力行业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关怀支持下,电业局以文明建设为龙头,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安全生产为保证,以开拓创新为先导,以优质服务为企业生命线贯穿全局工作始终,取得了很大成绩,特别是电业局新的领导班子成立后,以新的姿容、新的视角、新的胆识和新的举措带领全局职工开拓了一个新天地。
    电业局全体员工的奋斗目标是:管理上档次,效益上台阶,服务上水平,企业创一流。借此机会感谢全县人民对电力事业多年的支持和关爱。让电力这个有形商品永远为您服务,这是电力战线全体职工唯一的工作宗旨。

 局  长:王 伟
 电  话:04695626673  5626643
 电力报修电话:5622365
 地  址:黑龙江饶河县饶河镇通江路东段
 邮  编:155700 

县电业局推行"六项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
    接受客户首次问询的电业职工为第一责任人,无论客户以何种方式何种问题问到自己,无论问题是否属于自己的岗位职责都必须认真接待负责到底,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要热情主动与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进行对接联系,直到客户满意办完为止,严禁推托和误导。
    二、服务承诺制
    认真履行我局供电服务社会承诺制度,责任落实到位,服务落实到人,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城镇报修服务45分钟到达现场,农村报修服务90分钟到达现场,特殊边远山区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供电可靠率城镇达到99.89%,客户年平均停电时间不大于10小时,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66%,客户平均停电时间不大于30小时。
    三、限时办结制
    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对各办事程序的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对各办事程序和环节进行细化和量化,用户办理用电审批手续其有关材料交验服务窗口后,高压供电方案审批期限不超过15天,低压供电方案审批期限不超过15天,并且在受电装置全部验收合格后,3日内接电。
    四、失职追究制
    对出现由于责任心不强,不负责任而导致客户申报事项压误、漏办,甚至申报材料丢失等行为的工作人员按局制定的考核规定处罚,并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五、否定报备制
    对客户申报的事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或客观条件不允许的,要实事求是详细的向客户说明原因。同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呈送主管领导签字后备案。以便日后者查询,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六、无偿代办制
    对涉及两个或以上环节和部门办理的事项,第一个受理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并在规定的日期内无偿代办客户的申报事项,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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