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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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财政局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会计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政府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2、拟定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法规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规定。
    3、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县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度组织预算执行分析及其各类报表;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实行预算内外收支统一管理,综合运用地方财力;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管理收费罚没票据。
    4、参与草拟地方税收法规;参与提出地方税政政策建议,与县地方税务局共同寓言上报,根据全县预算安排,参与确定年度地方税收计划;提出地方所得税和对全县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
    5、管理全县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划》、《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审核自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6、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和市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市级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负责管科技三项费并参与项目的审议评定;监督和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7、执行国家、省颁布和拟定本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编制县级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拟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负责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国有股权管理、产权纠纷调处和资产流失处等工作; 负责指导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和财产评估业务。
    8、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9、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参与研究拟定全县地方金融、国家债务、证劵及彩票政策;办理和监督世界银行贷款转贷业务。
    10、贯彻执行《会计法》,拟定和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培养财会人员;参与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工作,并负责考试的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1、监督地方税收法规执行情况,监督全县财政收支和县直各部门的财务;检查财政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支进行稽查,开展治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工作。
    1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制定财政干部培训计划;负责财政调研、财政信息、财政文告和财政宣传工作。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综合股、法规税政股、预算股、国库股、文行股、经济建设股、经贸股、企业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乡镇股、会计管理股、监督检查室、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计评价股、资产评估管理股
  所属事业单位:县农业税征收管理局(征收股、稽查股)、县财政信息站、县收费集资管理站、县罚没收支管理检查站、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机关事业会计核算中心、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查办公室  
 
  财政局局长:
赵桂春     办公电话:0469-5625472
  单位联系电话:0469—5623858

县财政局推行“六项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度
    财政局工作人员在接受企业、投资者和群众首次询问时,为首问负责制第一人,对外来同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根据本人工作岗位实际,积极为其办理。属于受理权限的,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为其办好。对由于受客观原因所限,自身不能为其办理和解决的,要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说明原因,不得推诿和误导。
    二、服务承诺制度
    财政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待来访同志要做到热情主动、礼貌待人,坚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要坚决克服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衙门作风。窗口部门工作人员要衣着整齐,佩带工作卡,努力接受社会各级监督,不断提高服务工作质量。
    三、限时办结制度
    财政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据审批事项的繁简程度,及时为有关部门和群众办理。对外来同志提出的一星期内需要解决的,财政局有关部门和有关同志应在三天内或更短的时间内为其办理完毕。对外来同志提出三天内需要解决的,有关部门和有关同志应在二天或更短的时间内为其办理完毕。
    四、失职追究制度
    财政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努力避免工作失误,做好自身工作。对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企业、投资者和群众申报事项压后、漏办甚至申报材料丢失等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后果的程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五、否定报备制度

  财政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搞好行政审批工作,对企业、投资者和群众申报的不符合批准条件的审批事项,要实事求是的说明原因,同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递送主管领导签字备案,以便日后查询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六、无偿代办制度
    财政局有关科室对外来办事同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涉及两个以上环节和部门办理的事项,第一个受理部门要确立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有关部门要无偿代理企业、投资者和群众的申报事项,不得利用手中权力向基层部门和群众索要财务,杜绝刁难、勒卡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

  饶河县财政协会 饶河县会计学会
     饶河县财政局    会计学会负责人:李继强
     电话:5623908  电话:5623908

  饶河县珠算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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