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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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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统一管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
2、研究拟定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和其他部门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编制管理工作。 |
| 3、协调党政群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县委县政府务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
4、审核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股级领导职数;审核乡(镇)党政群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股级领导职数。 |
5、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和调整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编制总额;审核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含正、副科级单位的内部机构)的设立、人员编制、股级领导职数;负责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其他事项。 |
6、贯彻执行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
7、贯彻执行省、市制定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管理办法,负责审核县政府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的设立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
8、监督检查各部门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审核并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审批事项。 |
9、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情况,信息交流、干部培训和统计业务工作。 |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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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构编制股、事业机构编制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