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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捕捞生产
饶河县具有悠久的渔业捕捞历史,可供渔业生产水域长达2390公里,其中乌苏里江131公里(中俄划界后为128公里),挠力河139.7公里,另有大小河流及泡沼水面可供捕捞作业。1986年后,县属渔业生产有自然捕捞水面2,164.4公顷,乌苏里江网滩24处,挠力河鱼梁子4处。至1990年,全县基本维持正常的捕捞生产,年平均捕捞量为470吨左右。90年代以后,随着水产品市场的放开,销售流通领域的拓宽,饶河县名贵水产品远销北京、沈阳、哈尔滨等地。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使越来越多的人员加入捕捞队伍,捕捞时间由春、秋、冬鱼汛期的常规作业,转向常年的超常规捕捞生产,各种密眼网具在渔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导致鱼类群体破坏,水产资源减少,但总产量提高,年平均捕捞量为670吨左右(多为幼鱼)。1991年,挠力河国有渔梁子实行了租赁承包。1992年,江河网滩相继承包给个人经营。1996年后,全县水产品在过度捕捞、环境恶化,天旱少雨,江河干枯的情况下,水产品产量仍逐年减少,年平均捕捞量为320吨左右。至2005年,乌苏里江、挠力河捕捞产量仍呈递减趋势,年平均捕捞量维持在200吨左右。
二、养殖生产
1986年,全县有养渔场12处,养殖水面190公顷,年产量124吨。1988年后,全县加快精养池塘工程建设,国家先后投入资金40余万元,养鱼户发展到109户,大佳河、小佳河村成为百亩养鱼村,全县养殖水面已达239.7公顷,年平均投放鱼种5~6万公斤,养殖产量120~150吨。1991年,县国营渔场将频临倒闭,连年亏损的国营鱼种场租赁给个人承包经营。1993年,全县池塘面积达327.3公顷,全年养鱼产量为125吨。
1994年,全县池塘养鱼生产开始滑坡,全年养鱼产量仅有45吨。1996年,全县池塘面积降至143.7公顷,比1993年池塘面积下降56.1%。仅有粮食渔场、国营渔场及为数不多的个体户等维持养鱼生产,全县精养池塘放养面积不足30公顷。水库、塘坝及养殖户由于缺乏资金、技术及自然灾害等原因纷纷下马停产,杜家河口塘坝溃堤,大泡子、关门塘坝缺少水源补给,水面面积缩小,部分荒芜。有的群众退塘还耕,养鱼池塘里面种植水稻。小佳河粮库、国营渔场等单位有工程标准较高的上千亩精养池塘长期空塘。全县养鱼生产落入低谷,全年养鱼产量仅为35吨。
1998年,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租用国营渔场精养池塘3.3公顷,采用先进的驯化养殖新技术,进行商品鱼、鱼种高产示范养殖试验,效果显著。1999年,国营渔场生产大规格鱼种7500公斤,商品鱼总产量12,500公斤,实现产值11万元。典型示范作用,激发了全县养鱼户的养鱼热情。2000年,水产工程技术人员继续培育大规格、高质量的鱼种,保证了全县养鱼户鱼种供应,同时加强了全县养鱼户的鱼病防治和养鱼技术的服务。年末,全县池塘养鱼面积基本恢复到1993年的327.3公顷,养殖户达到21户,养鱼产量达113吨,养鱼产值达120万元。
2001年后,全县水产品养殖业生产逐年发展,养殖户采取科学养殖方法,在投放大规格鱼种、使用全价饵料、驯化养殖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水体空间,实行混养、套养,提高了经济效益。2005年,全县有养鱼户49户,其中有证26户,养殖水面405.3公顷,其中驯化养殖水面达66.6公顷,鲤鱼养殖单产量达400公斤。为更好地规范全县养殖水域的管理,根据省水产局要求,全县共办理水产养殖使用许可证26本,养殖面积405.3公顷。
三、鱼苗、鱼种
1982年,省水产局拨给饶河县鱼种基地建设资金3.2万元,由饶河镇水利站在老岭南建成本县第一处鱼种生产基地,面积32公顷。因缺乏养殖技术和管理经验,投产两年未见成效。1984年,饶河镇水利站将鱼种生产基地转交给县国营渔场经营管理。1985年,县国营渔场建精养池塘28公顷。同年,县水产局决定二次开发北大桥大带河养鱼项目,计划面积467公顷。为配合此项目开发,省水产局批准建设鱼种基地六处,投资28万元。根据饶河县行政区域,按资源状况、地理位置,合理布局,分别在芦源乡、山里乡、大佳河乡、粮食青年农场、县国营渔场(二处)等地开工建设。
1986年,高质量的鱼种基地建设工程全部竣工,总面积61公顷。1987年,小佳河粮库自筹资金4万元,国家投资1万元,建成鱼种基地9.3公顷。1989年,为实施四排乡“南稻北鱼”的发展规划,国家投资3.5万元,建成鱼种生产基地8公顷。年末,全县共建鱼种养殖基地九处,总面积78.6公顷,其中孵化池面积7.2公顷、鱼种池面积50.1公顷、越冬池面积21.3公顷,年生产鱼种5万公斤300万尾,年产值70万元,是饶河县池塘养鱼历史最好时期。饶河县成为全省鱼种生产基础设施较多,池塘标准较高的县份之一。
1993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鱼种生产基地经营体制由集体经营转为个体承包经营。鱼种鱼苗培育技术要求较高,承包人缺少资金投入,养鱼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不足,不具备鱼种培育生产能力,无法进行规模生产,承包经营者只能少量养殖商品鱼,或者用池塘种植水稻。加之承包面积有限,绝大部分池塘闲置,造成池塘杂草丛生,水土流失,池堤塌陷无人维修。这期间只有粮食渔场生产少量鱼种供自给,其他鱼种场全部停产。养鱼户无种下塘,导致全县养鱼生产出现低潮。1998年,为扭转这一被动局面,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工程技术人员亲临生产一线,租用饶河县国营渔场2公顷精养鱼池,进行科学育鱼种试验。当年获得成功,鱼种规格为100-150克。1999年,水产技术推广站、国营渔场、粮食渔场、技校职工张向群等单位和个人相继开展了鱼种培育生产,主要品种有白鲢、花鲢、健鲤、德国镜鲤、草鱼、团头鲂、鲫鱼等。采取池塘精养,投放全价颗粒饲料,训化养殖等技术措施,当年越冬,翌年春季供给养殖户,鱼种规格可达150~200克。至2005年,全县水产品养殖户所需,保证了本县水产品养殖业的稳步发展。
1989年饶河县鱼种基地建设情况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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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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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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卵化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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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种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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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冬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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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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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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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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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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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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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镇)芦源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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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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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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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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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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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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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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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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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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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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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佳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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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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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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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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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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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佳河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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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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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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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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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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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排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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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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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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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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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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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桥粮食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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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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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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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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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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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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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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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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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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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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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鱼技术
一、养鱼科技成果
饶河县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本县水产品养殖技术的引进及推广工作。1988年,粮食国营渔场利用乌苏里江普通鲤鱼和名贵油鲤自繁自孵鲤鱼苗种,共采卵1,200万粒,培育鱼苗960万尾,结束靠外运苗种的历史。
1989年,粮食渔场进行高寒地区鲤鱼养殖高产试验,亩放夏花鱼苗4,000尾,年获单产330公斤。平均个体重50—70克,亩产值1,980元(3元/斤),此项试验成果获佳木斯市市级科技成果奖。1997年,在四排水库、团结水库进行鲫鱼自然养殖,三龄鲫鱼个体重达0.25—0.3公斤,四龄鲫鱼个体重达0.4—0.5公斤,因水而宜发挥鲫鱼优势试验获得成功,荣获佳木斯市科技术成果奖。
1992年,粮食渔场用5.5公顷小水面进行饲养高产商品鱼试验,每公顷年平均3,480公斤,总产值64,864元,获纯利23,000元,被评为黑龙江省小水面高产优秀论文奖。
1993年,根据省丰收计划的要求,在国营渔场、县粮食渔场等地进行商品鱼高产试验,每公顷产量分别达到2,985公斤、3,615公斤和3,000公斤,总产量18.700公斤,实现产值149,360元,分别获省丰收计划二等奖二次。
二、养鱼新技术推广
1991年,本县推广了稻田养鱼及网箱养鱼新技术。当年,县科委、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在西林子乡靠山村进行稻田兼养鲤鱼获得成功,稻田2,000平方米,每百平米产鱼5公斤。1992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四排赫哲族村稻田养鱼,稻田2公顷,投放鱼种75公斤,由于管理不善和水鸟啄食损害而失败。1993年,县区划办、县科委在水产技术推广站的协助下,于杜家河口江段进行网箱养鱼试验。投放网箱25个,每箱投放鱼种500尾,全价颗粒饵料训化饲养,当年平均尾重0.55公斤,获单产268.6公斤,总产量7187.5公斤,总产值7.19万元,获利1.4万元。
1994年,县水产推广站在全县相继推广生物增氧越冬、稻田兼养成鱼、网箱养鱼、驯化养鱼等养鱼新技术。1997年,重点推广生物增氧鱼类安全越冬新技术,越冬成活率达85%以上,鱼类越冬成活率提高十五个百分点。
1999年,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在国营渔种场利用0.66公顷池塘驯化养殖鱼种,亩产185公斤,鱼种个体重150—200克。同年,利用2公顷池塘进行驯化养殖商品鱼生产,亩产225公斤,商品鱼个体重平均1.3公斤以上,总产值7万元。2000年,国营鱼场大力推广池塘套养名特优鱼新技术,充分利用水体多品种养殖,提高单产,增加效益。套养鲶鱼亩产10公斤,亩增加收入150元。同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利用当地名贵鱼类原种资源优势,加快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名优特鱼类的养殖步伐。由于经验不足,人工受精孵化乌苏里江鳜鱼失败。2001年,县水产总站聘请省特种鱼研究所和牡丹江市宁安农场特种鱼孵化专业技术人员和县水产技术推广站技术人员共同进行乌苏里江鳜鱼、鲶怀杂交人工受精孵化试验,并获得成功。当年,孵化鳜鱼鱼苗5万尾,鲶怀杂交鱼苗40万尾,经试养当年鳜鱼个体重50克以上,鲶怀杂交种个体重0.7—1.5公斤。
2003年,饶河县国营渔场进行了河蟹人工养殖试验,试验养殖面积2.3公顷,亩平均投放蟹种6公斤(规格每只5克)。当年,由于干旱缺水,致使蟹苗成活率较低,养殖河蟹最大个体为100克左右。
2004年,县水产总站利用乌苏里江怀头亲鱼3组,采取自繁自育的方式,获怀头鱼苗50万尾。分别进行人工饲养及套养,效果比较好,当年生长最大个体重1.3公斤。2005年,由于资金不足,此项工作停止。
渔业管理
一、渔业管理体制
1991年以前,饶河县行政区域内渔政管理工作由县政府统一管理,水产局内设渔政、渔船检验、渔港监督和技术推广站4个股(站),编制16名,其中渔政股编制8名,下辖饶河农场、胜利农场、859农场、红卫农场、红旗岭农场渔政管理站,共同管理乌苏里江和挠力河水域长270.7公里,其中乌苏里江131公里。1992年,县水产局增设小佳河渔政管理站。同年,根据黑龙江省水产局2号文件,本县水域实行辖区属地管理,五个国营农场独立行使辖区渔政管理权。饶河县渔政管理乌苏里江水面82.6公里,挠力河水面139.7公里。
1995年前,渔政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由县财政负责。当年,为加强全县渔政管理,县编委核定渔政编制8名,并配备了车辆和飞龙快艇。1996年,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后,县水产局更名为水产总站,渔政管理实行自收自支。到2000年,渔政管理编制10名,装备有飞龙快艇一艘,7.5马力挂机船一台,北京吉普车一辆。2001年,渔政管理人员工资实行县财政差补70%,其余由收费解决。同年,为加强挠力河渔政管理,省水产局成立了挠力河水域渔政管理委员会,宝清、饶河及沿途农场为成员单位,建立完善了挠力河渔政管理体系。挠力河禁捕期由原来每年5月25日至6月10日,调整为4月15日至6月20日,即开河就禁捕,有利地保护了鱼类溯河产卵,效果非常明显。2004年,渔政管理人员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内管理。当年,国家拨给县渔政管理越野车一辆,渔政管理快艇2艘。2005年,县水产总站机构人员编制未有变动,下辖企业有兴旺渔场,职工4人。
二、渔政管理
1986年后,饶河县水产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渔业法》、《黑龙江省鱼类繁殖保护条例》和《中俄两江议定书》。1987年,6月1日至5日,发生不法分子在挠力河水域非法炸鱼案件8起。中央电视台就此案在全国进行公开报道,当事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1988年4月26日,饶河县渔政管理部门决定,饶河县南泡口处向西100米,为常年禁捕区,并立有禁捕示意牌。同年5月24日,饶河县政府颁发了《关于保护水产资源,加强渔业生产管理的通知》,对在饶河县行政区域内捕捞小型成鱼所使用网具、滩地和常年禁鱼区作出处罚规定和处罚标准。1990年后,饶河县渔政部门认真执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加强禁渔期及禁鱼区的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一是加强《渔业法》及渔业法规的宣传教育,乌苏里江属中俄界江,渔政部门在每年春季组织挠力河水域作业人员参加《渔业法》学习班,受教育面达98%以上。二是渔政管理采取集中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禁渔期驻滩管理,死看死守,使无证私捞乱捕现象得到有效地控制。三是坚持长年巡江检查,重点对非法网具进行清理,发现一处销毁一处,保护各种鱼类繁衍生息的生态环境,维护渔业生产正常秩序。1994年秋冬,挠力河水域私捞乱捕现象十分严重,仅一道张网一夜之间捕捞鲫鱼、鲤鱼等经济幼鱼万余斤。在此期间,渔政管理人员日夜坚守在挠力河上,共缴获各类幼鱼100余车(东风大卡车),总计五十万公斤,对不法分子罚款30余万元。1995年秋,扶远县不法分子到饶河县境内进行炸鱼活动,在县武警的协助下,截获满载鱼获物的两艘快艇,并将罪犯分子绳之以法。1997年,饶河县与红旗岭农场水面管理权属出现纠纷,双鸭山市水产局将西丰镇河北驼腰梁子以上至钱柜14公里的水面划给红旗岭农场管理。1998年,双鸭山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明确挠力河驼腰子梁子至钱柜水面管理权限的决定》,做出了将驼腰梁子以上至钱柜14公里的水面管理权限划给饶河县政府所有,但红旗岭农场仍执行市水产局决定。同年夏季,饶河县出现严重旱情,大佳河乡永发村和桦林村两个提水灌区靠提取挠力河河水灌溉水田,少雨干旱挠力河河水干涸,灌区无水可提。永发和桦林村出动挖掘机、大型推土机,在挠力河主河道上修筑拦河土坝,县渔政根据《渔业法》对拦截渔类涸游通道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桦林村和永发村自行将拦河坝拆除,恢复原貌。2000年,渔政利用2个多月的时间,在乌苏里江和挠力河进行拉网式检查,共没收并焚烧迷魂阵、地笼网等非法网具1,500余趟,销毁密眼丝挂网1,000余片,没收销毁无证船只十三艘(木制)。至2005年,县渔政管理部门共查处毒鱼、炸鱼和私捕滥捞等违法案件1,350余起,没收违法网具5,000余(台片),罚款达80余万元。
企业简介
一、饶河县兴旺渔场
饶河县国营渔场始建于1948年,专门从事江河捕捞业生产。渔场辖乌苏里江捕捞滩地有苇子沟、二姑娘通、王八弯、新开流、大带河口、杜家河口、四排上滩等七处,从事捕捞生产职工30人。挠力河定置捕捞梁子有渔丰、菜嘴子二道,从事捕捞生产职工50人。生产方式基本采取春、秋、冬三个季节常规生产,冰排尚未淌完,抢先进入挠力河捕捞春鱼,俗称春讯。夏季用钩具和部分流刺网捕捞生产,生产地点转移至乌苏里江各滩地。入伏后,生产人员休整维修网具及捕捞没备。遇丰水年份,组织职工打捞漂流木,用于排船、建房或出售创收。1978年,渔场建办公楼一栋,二层602平方米。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渔场利用江河小型成鱼资源,先后在渔丰、小根菜嘴子、苇子沟、二姑娘通、大带河口、杜家河口等网滩,建起六处养貂基地,每处基地养殖水貂400—500只,效益非常可观。在外事部门的支持下,将乌苏里江滩地的草窝棚,全部改造成60—80平方米的砖瓦结构的捕鱼房。国营渔场相继购置推士机3台、50型胶轮拖拉机1台、吸粪车1辆、汽车1辆、机动船3艘,另有柴油机、电动机、粉碎机、打浆机等设备。1984年,渔场在老岭南建造精养池塘28公顷,组建了鱼种场。同年,修建杜家河口小型塘坝一座,面积14.7公顷,开荒13.3公顷。
80年代中期以后,国营渔场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受到的冲击比较大,因江河鱼类资源减少,养貂基地缺乏资金,皮张销路不畅,六处养貂场全部下马。1988年后,渔场经营的挠力河捕鱼队撒销,渔梁子转包给当地个人经营,职工全部下岗,集体财产折价处理,部份运回场部。1992年后,国营渔场沿乌苏里江捕捞滩地、塘坝、精养鱼池、土地、房屋等对外承包经营。国营渔场只收取承包费维持经营。2003年,渔场沿江二层602平方米办公楼拆除。2004年8月,根据县政府下发的《饶河县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开始实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企业职工参加并轨35人。2005年,渔场更名为兴旺渔场,有职工4人;下辖渔丰、菜嘴子两个分场。为改善渔丰、菜嘴子分场职工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投资1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万元)打饮畜水井2眼。
二、饶河县水产供销公司
县水产供销公司始建于1946年,合江省派刘雁来组建饶河渔业公司,主要工作任务是收购水产品。1947年,更名为黑龙江省渔业公司,经理段振东,除收购水产品外,鲑鱼期从事鲑鱼捕捞、加工生产。1950年,松江省政府决定将挠力河梁子交饶河渔业公司统一管理。1951年,易名为饶河渔场。同年,成立东安、挠力河两个捕鱼队,共有40人。1956年,省政府决定撒销饶河渔场,交抚远县管理。1958年,场社合并后,成立饶河县水产公司,承担收购加工水产品任务,主要以加工鲑鱼为主。1961—1963年,加工鲑鱼数量均为7—8万尾,盐渍鱼坯子和鱼籽10—20吨,年销售收入达90万元。1986年以后,鲑鱼资源逐年递减,年收购量不足4千尾,鱼籽加工量仅为几百公斤左右。1990年,全县水产品市场全部放开,无鱼可收,经营范围仅以渔需品和部分海产品维持其生存。1992年,县水产供销公司开办了旅、饭店,收购经销农副产品,但仍收不抵支,欠银行贷款40多万元,欠发离退休人员工资。1999年1月,经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县水产供销公司停业整顿。公司将水产门市部的房屋、仓库、船只、办公室设备等财产全部作价偿还贷款,部分财产移交给县社保局,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下岗职工失业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