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我县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8月1日,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一同开展治理观光自行车违规行驶等问题专项行动。
由于观光自行车大多在傍晚和晚间骑行,并经常行驶在车流密集的主要街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出行及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针对这一问题,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对自行车租赁点占道经营的行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向自行车租赁点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商家在租赁观光自行车时,要向游客明确告知,只可在旅游景点骑行,不得在通江街、迎春街等主要路段及机动车道骑行。
县公安交警大队希望广大群众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己及他人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