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顶子山森林公园规章制度望广大市民周知
近年来,我县充分发挥旅游资源,加快旅游产业建设步伐,全力打造“大美饶河,魅力边城”旅游名县。大顶子山森林公园以其独特的生态环境和秀美风光,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观光旅游。
为了更好的提升大顶子山森林公园旅游环境,景区仍在建设和完善过程中,尚未对外开放。森林公园内道路坡陡、弯多,旅行存在较大危险,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及人身意外,特制定此项规定:
一、严禁7座以上大型车辆、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入内。
二、其他车辆入内限速20公里,禁止在森林公园违规停车。
三、入山旅游属个人行为,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游客本人承担,本单位概不负责。
四、如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个人物品的损坏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五、凡是上山旅游的游客必须签署《安全免责协议书》,如不能接受,严禁上山。
望广大市民周知!
也恳请广大市民能够配合遵守通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