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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风团活动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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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采风团进行集体摄影创作,是沟通感情,加强交流,提高摄影技艺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规范采风团活动,节省费用,提高效率,保证每次活动都能达到预期的目的,特制定如下办法: |
| 第一条
组织采风团活动要有极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在充分搞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采风地点。活动采取自愿原则,不做硬性要求。 |
| 第二条
制定详尽的活动计划。明确组织领导、行程、时间。强化管理,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
| 第三条
对所需费用做好预算和管理。费用本着仅此活动,不做它用的原则,实行AA制。要对讲课费、住宿、用餐、交通、门票、会议、奖品、纪念品、合影及其它费用进行准确预算。活动的总支出要计算准确,每个人的支出按参加的总人数平均计算,计算结果通报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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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所需费用超出所收费用的要公布账目,说明情况,加收超出部分。 |
| 第四条
采风团活动要配备指导老师,开展讲座、作品讲评。根据采风的实际情况安排优秀摄影作品的评比和奖励。 |
| 第五条
严格纪律,保证安全。制定明晰的作息时间表,带队领导对纪律提出明确的要求,做好说明和教育,确保人身安全。对不能遵守纪律,影响采风团活动和形象的,取消下次参加采风团的资格。每次活动要做人身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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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摄影家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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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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