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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县工作简报
第四期
2008年9月27日
“法律大集”帮助农民维权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决议的要求和部署,根据我县气候特点,经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每年5月至10月,全面开展“法律大集”法制宣传活动,活动时间根据各乡(镇)农贸大集日自行确定。
9月26日是山里乡农贸大集。山里乡“法律大集”在农贸市场举行,参加的单位有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山里乡政府、山里乡司法所、山里乡派出所、饶河农业商业协会等单位。“法律大集”设立咨询台,解答法律咨询20余起,发放传单、宣传资料600余份,向农民宣传《民法》、《宪法》、《土地承包法》、《农民负担管理条例》、《信访条例》等和农民切身利益有关的法律法规,让农民不出家门就能解决法律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法律大集”活动,最低成本运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对法律知识、法律服务的需求。通过此次活动,提高了山里乡农民学法积极性,懂得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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