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文化馆始建于1951年,现有馆舍680平方米,人员24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8人,技师1人,助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9人。馆长李鹏霄,支部书记于均谦,副馆长申昌龙、李艳波。内部机构设声乐、器乐、舞蹈、美术、摄影、非遗保护中心等部室,担负着组织、辅导全县城乡群众文化活动,收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提高文艺创作水平,培养选拔艺术人才的重要任务,各种演出设备价值80余万元。是全县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龙头和中心。

    建馆以来,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农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取得了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双丰收,1999年被黑龙江省文化厅授予一级文化馆。

    自2000年以来,每年组织“金色田野”送文化下乡、“城市之光”广场文化周、送文化进军营、进社区、中俄文化交流及各种重大节日文艺演出400余场。选派骨干辅导员深入基层进行艺术辅导150人次。开办了声乐、舞蹈、钢琴、电子琴、二胡、吉他、竹笛、美术培训班,培训学员600余人,及大地丰富了全县人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多年来,创作词、曲、诗歌、散文、等各类文艺作品300余件,其中获国家、省、市级奖项40余次,发表作品60余件。获省、市各类文艺表演奖项30余次。

    自2006年开始全面普查饶河县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把蕴藏在饶河县境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挖掘整理出来,进而得到有效地保护。先后普查出赫哲族《桦树皮制作技艺》、《嫁令阔音乐》、《食鱼习俗》、《杈草球》、《萨满舞》,饶河《民间故事》”,赫哲族《河灯节》七大类,每一项都登记在案,2007年《桦树皮制作技艺》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萨满舞》、《杈草球》、《嫁令阔音乐》、《食鱼习俗》被黑龙江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馆长:李鹏霄

    地址:饶河县通江街中段

    电话:0469-567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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