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及其以前时期(1911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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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哲族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其远祖早在上古帝舜时是息慎的组成部分,亦称肃慎、稷慎。到了汉魏时改称“挹娄”。南北朝时谓之“勿吉”。 |
| 隋朝开皇中,称勿吉靺鞨,靺鞨分为七部,其中两部最大,一部分粟末部,一部为黑水部,黑水靺鞨到至唐初已形成庞大的联合体,是黑龙江流域以东达东海滨地区的一大势力。 |
| 在唐初乘唐朝北伐高丽之机,黑水靺鞨由东北隅沿松花江、乌苏里江南下西进,其势力迅速扩大到松花江中游、牡丹江、乌苏里江流域,辽太祖天显元年,推翻了渤海政权,将靺鞨置于其统治下,称靺鞨为女真,后避辽兴宗之讳,改称女真。 |
| 公元1115年,女真各部在首领完颜阿骨打率领下,推翻了契丹王朝,建立金国。金在五国部所属区域置胡里路,建立了较完备的军政合一的机构。 |
| 元朝在松花江下游赫哲族较多的地区,即原胡里改路,设水达达路,又分设五个万户府,即桃温、胡里改、亦称呼尔哈、斡朵怜、脱斡怜,悖苦江万户府,分领松花江下游、混同江两岸广大地区。水达达是指地区性或沿江而居的人们,居住在这里的赫哲族,元称之为“兀的哥”,亦有的称“吉烈迷”。明代野人女真在逐出建洲女真之后,各部落亦逐渐统一起来,在原五国部所属地区,形成了后来人们所称的“赫哲族”。 |
| 自清康熙五十三年在三姓置治所之后,赫哲诸部仍维系统氏族组织,即“哈拉达”、“莫昆达”或“噶珊达”这一社会形态,处于“捕猎为生”的自然经济。 |
| 十七世纪中叶,沙皇俄国侵略的魔掌伸向了贝加尔湖以东、黑龙江下游流域及乌苏里江下游
,他们所到之处,掠夺淫杀,无恶不作,破坏了东北边疆安宁。赫哲族人民配合清军有力的反击沙俄入侵,1625年4月4日居住在黑龙江下游乌扎拉村的赫哲族1000多人配合清军向窜到附近的沙俄哈巴洛夫一伙哥萨克匪徒的营地“阿枪斯克”发动攻击,消灭233个匪徒,哈巴洛夫也受了伤。直到十月革命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后,即我国的民国初年,居住在黑龙江下游的赫哲部族明格里氏,因不满苏俄的统治,思念祖国,举部迁回松花江上游定居。 |
民国时期(1912-1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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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赫哲族主要居住在桦川、富锦、绥远(抚远)、同江、饶河、虎林等县境内。所称赫哲的约1700人、乌苏江流域约400人,总计2100人。 |
伪满州国时期(1931-1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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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在伪满州国的统治下,赫哲族人民又经历了反侵略、反奴役、反迫害、争生存的斗争。 |
| 日本侵略者,对赫哲族采取怀柔政策,所谓“照顾”,利用、奴役等措施。“照顾”就是给赫哲人发放吸烟证、发给大烟粉、吸食“福寿膏”,致使赫哲人鸦片烟中毒、上瘾产生依赖性,为其效力,使一些人丧失劳动和生育能力,实质是慢性屠杀。 |
建国前时期(1945—1948) |
| 1945年9月3日,中国人民在苏联红军的配合下解放了东北全境。从此赫哲族人民在日伪反动势力的统治下解放出来,被赶到一、二、三部落的,纷纷返回家园,因家境破产到富锦大屯投亲靠友的有十来户。其时,赫哲族聚居分布情况是:大屯50余户200多口人;混同江沿岸同江、街津口、额图、勤得利、八岔等约计60多户、200多口人;饶河县永安村(亦即七里沁)25户60多口人,总计为460多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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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8年1月,七里沁村的赫哲居民,分别迁到饶河县的西林子村、四排村,建国后有一部分迁回同江县的街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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